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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能源(600575) -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Huaihe EnergyHuaihe Energy(SH:600575)2025-08-29 11:40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 本细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2025年8月29日 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淮河能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