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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能源(600575) -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Huaihe EnergyHuaihe Energy(SH:600575)2025-08-29 11:40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29日 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吸引 优秀人才,提高人力资本效率,增强员工满意程度,提高企业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 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和建议。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担任董事长、董事职务的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 聘任的总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 章程》,拟辞职的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公司应当 自独立董事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六条 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