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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稀土(00083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ZGXTZGXT(SZ:000831)2025-08-29 11:41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8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权力、义务和责任,规范董事会的运 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经营决策中的作用,维护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及股东会和《公司章程》的授权,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 管理,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1 -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 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