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阳节能(00208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 则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 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 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八条 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在对公司业 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情况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