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萃华珠宝(00273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完善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决策程序,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充分保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沈 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条件和程 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相关事项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 名,经董事会推选产生。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人选由提名委员 会全体委员过半数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任命。召集人行使以下职权: (一)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的工作。 (五)定期或按照公司董事会的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