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创时尚(603608) -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8月修订)
第二章 委员会人员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 任召集人。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 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 第五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 和经验。 第六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会 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 会批准产生。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