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精密(301499) - 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 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 式。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公司股本规模和 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 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2、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