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电力(600900)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 定》、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深化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 施意见》、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内 部审计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坚持党对内部审计工 作的领导,立足经济监督定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覆盖、 突出重点,规范审计、求真务实,科技强审、深化运用,以有力 有效的审计监督服务保障公司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审计部对公司及各 级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财务收支、经济活动、 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与建议,以 促进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职能部门、直属机构、分公司和子 公司、生产单位,境外单位按照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 内部审计组织机构及人员管理 — 1 — 第五条 公司建立党委、董事会直接领导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