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化(00080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修订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加强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财务负责人和 其他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负 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占董事会三分之一, 可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会秘书一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 全体董事人数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决议通 过。 公司可设名誉董事长一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