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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精密(301499)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 | | 第六条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义务,保障 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项下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为公司依据《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 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为通过认购、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者。 第三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依据本规则组成,债券持有人 会议依据本规则规定的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