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国健(688336) - 三生国健: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三生国健 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三生国健药业(上海 )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 下: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徐晓东先生、高芳女士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 定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徐晓东先生、高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