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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晶科技(001269)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自 1 第一条 为规范内蒙古欧晶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全 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 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 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 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主营业务; (二)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 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 (三) 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