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晶科技(00126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规范总经理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内蒙古欧晶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本《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下称"本细则")。 第二章 人选及任期 第三章 总经理的资格规定 第六条 总经理人选具有业界公认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本行业 1 第二条 本公司设总经理1名。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可设立若干副总经理或总 经理助理职位。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三条 总经理人选由董事会选聘或解聘。 第四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为3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五条 总经理在聘任期届满前,公司不得无故解除其总经理职务,自动辞 职者除外。有关总经理提出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和公司 之间签订的聘用合同规定。 内蒙古欧晶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