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晶科技(00126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章 薪酬发放 2 第六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或者参与公司管理的,按照所担任的 管理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未担任管理职务或未 参与公司管理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第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通 过后按月发放。 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薪酬主要由工资和绩效考核收入构成。绩 效考核收入与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个人履职情况挂钩。 第九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 计划等。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可以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 施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