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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晶科技(00126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及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 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 (一)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 由本制度第四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 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