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晶科技(00126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 总额之和。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遵守《证券法》《公司法》《民法典》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以严格控 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为首要目标。 1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股东会审议第(五)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制度,所涉及的公司相关部门包括: 财务总监及其下属部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初审及日常管理部门,负 责受理及初审所有被担保人提交的担保申请以及对外担保的日常管 理与持续风险控制;董事会秘书及其下属部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合 规性复核部门,负责公司对外担保的合规性复核,以及组织履行董 事会或股东会的审批程序以及进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信息披露。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通过,公 司不得提供对外担保。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的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规 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