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章鼓(00259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和相关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公司和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业务规 则的规定,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 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 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