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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宇通讯(00279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TONGYUTONGYU(SZ:002792)2025-08-29 13:46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 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二章 董 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 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