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宇通讯(00279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股东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参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