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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港口(00187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稿)
CMPortCMPort(SZ:001872)2025-08-29 13:46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 | | --- | | | |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 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发行类第 7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应当由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子 公司、商业银行和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共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应当视为共同一方。 上述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的,公司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 与相关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