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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000661) - 独立董事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CCHTCCHT(SZ:000661)2025-08-29 13:48

独立董事制度(草案)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5-105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设独立董事四名,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四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