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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成大(600739) -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LNCDLNCD(SH:600739)2025-08-29 14:46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管理,明确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 控股和参股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收集和管理办法,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全面、完整 地披露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辽宁成大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控股和参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 要求的披露标准事项,或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事项或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在可能发生、将要发生 或正在发生时,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和控股 或参股子公司的有关人员,应立即将相关事项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长汇报的制 度。 第四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 (七)其他接触、获取重大信息的公司内部相关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