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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成大(600739) -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LNCDLNCD(SH:600739)2025-08-29 14:46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 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 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 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条件参照董事会秘书执行。董事会 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或董事会秘书授权时,证券事务代表应当代为履行职责。在此期 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其职责所负有的责任。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指定董 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信息披 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为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