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泰B股(900948)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 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