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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泰B股(900948)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和审 查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 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下同)一名,由独立董事 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 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