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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泰B股(900948)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或"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保护债务融资工具投资 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 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 披露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公司在银行间 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规定的披露 方式将所有可能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及中国银行间 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要求披露的信息,上述 内容需在交易商协会规定的平台发布。 第四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同时向所有债务融资工具投 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1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