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泰B股(900948)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议事行 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 章程》第 6.05 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 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