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泰B股(900948)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 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第四条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 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的工资、 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 成的债权,以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彻底实现人员、资产、 财务、机构、业务上的"五分开"。公司特别在财务核算和资金管理上,不得 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直接干预,更不得根据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指令调动资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