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泰B股(900948)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总经理规范、高效、稳健运作,确保总经理有效行使其 职权,依照《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选聘总经理,总经理由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通过后 聘任。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受聘担任公司 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经营活 动和管理工作,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副总经理若干名,协助总经理工作。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五条 本着提高公司运行效率的原则,在符合公司章程、证券监管机关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的前提下总经理办公会议可以决定公司运营过程 中的相关事项。 第六条 总经理应遵守以下向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一) 总经理应向董事会报告公司行政、业务的重大事件,由董事会审 批; (二)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 订、执行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