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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泰B股(900948)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用为其 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形式的对外担保, 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的债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额度、银行贷款、开立信 用证、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 担保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 1 第四条 公司提供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 的原则。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管理工作,有效控制公司的对外担保风险,保障公司资产 安全,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 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