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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弘电子(605058)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 | | | 声明事项 . | | | --- | --- | | 释 | ツ メ … | | 正 | 文 | | 第一部分:对问询函回复的更新 | | | 《审核问询函》第1题: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及境外项目管控风险 7 | | | ニ、 | 《审核问询函》第 3 题:关于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35 | | 11 Í | 《审核问询函》第 5.2 题:关于其他 | | 第二部分:补充报告期间发行人的变化情况 ……………………………………………………………………………………………………………………………………………………………………………………………………………………………………………46 | | | 一、 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 | | 二、 |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 | 11 [ |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