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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新材(603725)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 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 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会)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