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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天海龙(000677) -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保证股 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 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十一)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