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弘控股(000529) -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核查上市公司公告的董事会决议内容,主动关注有关上市公司的 报道及信息。发现上市公司可能存在重大事项未按规定提交董事会或 股东会 审议,未及 时或适当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发布的信息中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生产经营可能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涉嫌违法违规或损害社会 公众股东权益情形的,应当积极主动地了解情况,及时向公司进行书面质询,督促公司 1 切实整改或公开澄清。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 (本规则于 2025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