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明利(00130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九月 | | |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 作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 认意见。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公司审计委员 会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