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明利(00130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九月 | | |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 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 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五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 "三方协议")。协议包括以下内容: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二条 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