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明利(00130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九月 | | |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的合法权 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对公司重大事项行使最高决策权。股东会在《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