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明利(00130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九月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目 录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 2 | | 第三章 |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 3 | | 第四章 | 董事会秘书的任免及工作细则 | 4 | | 第五章 | 附则 | 5 |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 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请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 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应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董事 会秘书资格证书。 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 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1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深圳市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