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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迪药业(301211) - 18-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Ο二五年九月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公 司董事与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提出建议,研究和 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以及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公 司董事会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