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股份(002320) -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 限,规范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 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补充规定,公司召开董事会除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外,还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 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 4 名为独立董事, 且一名独立董事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推 荐 5 名董事候选人,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推荐 2 名董事候 选人。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由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推荐;副 董事长 1 人,由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推荐。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 满,可连选连任。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