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股份(002320) -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和《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 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 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 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 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 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章程》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应当 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 1 —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