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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纪(300083) - 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本次出具的法律意见,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 并基于本所律师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形成。在法律意见书中,本所 律师仅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等事项进行审查和见证后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议案的内容 以及在议案中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等问题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本所愿就此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法律意见书内容如下: 一、股东会召集程序的合法有效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刊登于巨潮网站的《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公告")中,公司董事会 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经验证,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十五日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通知 深圳市南山區高新區粵興三道 6 號南大產學研大廈 B 樓 401 Room401, Block B, No. 6 Yuexing 3 rd Road, Shenzhen, China Tel.:(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