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宸科技(301536)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规范运 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 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常设业务决策机构,行使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赋予的职权。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向其报告工作,并接受其领导和制约。 第三条 董事会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并享有股东会另行赋予的职 权。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董 事 第三章 董事会会议制度 第四章 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 第五章 董事会会议记录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条 董事会由五至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低于三分之一。 第五条 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