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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宸科技(30153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 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常设业务决策机构,行使《公司 章程》及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向其报告工作,并接受其领 导和制约。 第三条 董事会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并享有股东会另行赋予的职 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五至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低于三分之一。 第五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1)人,董事长担任董事会主席。董事长由全 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秘书一(1)人,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负责公司股东会和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董 事 第三章 董事会会议制度 第四章 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 第五章 董事会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