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宇智能(301179) -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2025年9月)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第六条 以上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独立 董事津贴自股东会通过后按季度发放。 第一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了确保公司持续稳健运营,使独立董 事尽职尽责,诚信从事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审定,本着"责任、风险、利益相 一致"的原则,特制定《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第七条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 行使职权所需的交通、住宿等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三条 津贴范围: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其他董事不属享受该津贴制度的范 围。 第四条 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 第五条 津贴标准: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捌万元整,按季度发放。 第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 施。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