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宇智能(301179)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 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及《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 理。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 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所界定的关联方。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 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 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公司资金"(以下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 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