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泽宇智能(30117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公司决定设 立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隶属于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于控股股东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委员会如认为其不适合担任董事,有权予以拒绝。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分之二的委员须为公司独立董事。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召 集人)由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 (三)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