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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宇智能(301179) - 《筹资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9月)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筹资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三条 公开募集资金的管理详见《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四条 公司筹措资金应比较各种资金筹措方式的优劣和筹资成本的大小, 要讲求最佳资本结构,确定所需资金如何筹措。 第五条 筹资业务的授权人和执行人、会计记录人之间应相互分离。确保办 理筹资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同一部门或个人不得办理筹资 业务的全过程。 第二节 分工及授权 第六条 董事会是公司资金筹措管理的决策机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以及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部、财务部负责人组成筹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1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筹资活动的内部控制,保证筹资活动的合法性和效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筹资是指本公司通过金融机构(包括经批准设立的其他 境内外财务公司)借款、发行公司债券和股票三种方式取得货币资金的行为。 第十条 财务部、证券事务部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与筹资活动有关的文件、 合同、协议、契约等相关资料。 第三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