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宇智能(301179)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9月)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在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期间,独立董事应当履行如下职责: (一)在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场之前,独立董事应当会同审计委员会, 沟通了解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其中,应当特别关注公司的业绩预 告及业绩预告更正情况。 (二)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 应当与会计师事务所见面,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为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 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履职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 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二条 公司应当制订年度报告工作计划,并提交独立董事审阅。公司财务 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 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 独立董事应当依据工作计划,通过会谈、实地考察、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 各种形式积极履行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