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鲁恒升(600426) - 华鲁恒升年报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全文)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四日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 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 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对 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七条 年报信息披露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 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 1 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2. 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